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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法制轨道上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本报记者 韩 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明确了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等重点工作。

树立“中国制造”良好形象

“让‘中国制造’得到国际市场尊重,这不仅仅是企业的品牌形象,更是国家品牌形象!”波司登集团董事长高德康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造”创造了物美价廉的传奇。在中国企业大举进入国际市场的当下,维护“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尤为重要。

《工作要点》提出,“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对出口非洲、拉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跨境执法协作机制。结合全球价值链布局,积极为优秀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拓展正规产品销售渠道。”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必然带动相关地区的经济交流升温,“走出去”步伐加快,用严格执法为“一带一路”清障,从而树立良好的“中国制造”形象,保障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而非洲、拉美是我国海外市场增长最快的地区,“中国品牌”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2015年,对假冒伪劣等侵权产品的打击行动将扩展到境外。“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的“清风”行动启动,主要针对加强对生产源头、流通渠道以及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跨境执法协作机制,斩断假冒侵权产品的链条,维护树立“中国制造”的品牌效应。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目前,在电商纠纷中,知识产权纠纷比例最高。一些卖家在店铺侵权使用品牌企业的图片、文字、视频等,严重误导消费者。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形式从事B2C交易,电子商务涉及的监管部门众多,为监管带来难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毛克盾博士介绍,我国中英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等网络知识产权的总量已突破了千万规模,随着与互联网的融合而衍生多种新类型的知识产权,并渐入主流,网络空间的“无国界性”给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造成巨大冲击。

不让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互联网领域成为“无国界、无约束、无法律”之地,让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必须发挥监管责任。针对互联网领域集中出现的侵权行为,《工作要点》提出,将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延长至2015年底。健全监管制度,深化生产加工源头治理,强化重点网站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和在线监测,严格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执法监管,加强政府与企业、行业组织合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工作要点》还将“海外代购”和“蚂蚁搬家”等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网络(手机)游戏、音乐、动漫内容的侵权行为将被严格监管,“剑网行动”将对网络侵权盗版开展专项治理;把应用程序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监管范围。

创新监管势在必行

《工作要点》指出,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对侵权假冒商品实施追踪溯源,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

面对侵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演变,创新监管手段势在必行。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日前宣布,在打击假冒伪劣和保护知识产权中,要利用信息技术来加强打击合力,因此要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在推动执法和司法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目前,中央信息平台已经建设完成,22个省区市完成了平台建设,正在与中央层面的平台对接。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管,正成为监管部门的重要举措。

强化保障措施、提高执法效能是《工作要点》着重部署的部分,提出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建立完善本系统上下贯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信息报送、案件督办、监督检查等功能。积极推动部门间工作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打假溯源技术平台的运用,细化与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的协作机制。

随着包括政府、企业、用户在内的寄递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打击侵权假冒维权、商品鉴定、涉案物品保管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打击和被打击对象将形成“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力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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