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报道:随着近日新聘任的11名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到任,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实现每地均派遣一名督察员,实现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全面覆盖。
规划督察具有层级监督、实时监督和专业监督特点,是遏制违法违规、促进规划实施、规范权力运行的一项手段,作为保障城乡规划严格实施的重要手段和环节,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重视。近年来,广东省强化规划执法,据统计,2014年省督察员列席督察城市规委会和其他规划重要会议235次,约谈或约见地方政府及规划部门领导103次,发出督察文书69份,开展了对各市规划委员会规范运行、规划督察评估等4个专项督察,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共作出行政罚款1344万元,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7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