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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司法网拍非儿戏 竞买人需守诚信

为提高司法拍卖群众参与度,使拍卖过程更趋透明、公开化,各地法院相继推行并建立了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此举加速了司法拍卖进程,更有效的维护了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某些竞买人在享受网络便捷的同时,未能清楚认识到司法网拍的严肃性。司法网拍并非儿戏,竞买人应谨慎对待。

2014年6月20日,江苏无锡市南长法院在淘宝司法网拍平台上对一辆轿车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谢某登记竞拍,并交付了拍卖保证金1000元。经过多轮竞价,谢某出价9次并以1.94万元的价格竞得该标的。然而拍卖成交后,谢某并未能及时缴纳余款。后经法院多次催缴,其仍未缴纳,造成流拍。同年8月7日,法院对上述标的组织重新拍卖,最终以1.05万元成交。

法院认为,谢某在拍卖成交后未按约支付价款造成流拍,重新拍卖价低于原拍卖价的差价损失8900元应由其承担。扣除预先缴纳的1000元拍卖保证金后,剩余差价7900元依法应由谢某补交。此后谢某拒不补交剩余差价,法院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并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扣79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而使拍卖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因此,竞买人谢某应补足重新拍卖后造成的差价损失。

鉴于此,法官提醒,竞买人在参与司法网拍前,要明确内心价位,切勿盲目跟拍,一旦拍下标的应及时付清余款,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李宁倩 尤 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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