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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凭“公积金”能申请信用贷了
本报记者 王 璐

日前,山东潍坊市市民潘先生在无抵押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身公积金缴存人资格,就通过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申请获得了7.35万元消费贷款,整个过程仅仅两分钟。据了解,这是国内发放的首笔以住房公积金数据为基础的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

中信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行采用大数据处理技术,通过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对接,对于个人缴存、提取、支用等行为进行多维度分析,以自动完成综合信用评价,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发放用于购车、装修、购物等消费用途的个人信用贷款。

据了解,开通该项业务城市的公积金缴存人,登录中信银行网银后,点击“个人贷款—在线贷款—我要消费”按钮,系统显示“正在处理中”,2分钟后审批完成,系统显示可贷款额度、提款有效期等信息,此时便可在核定贷款额度内进行提款操作,整个服务完全依托于该行网上银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1亿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200万笔,总额4.3万亿元。与此同时,公积金缴存人消费需求日益多元化,装修、家具、家电等与住房消费有关的延伸消费需求逐步显现,已成为消费金融市场的主力军。

据介绍,从今年4月起,中信银行将分步骤、分阶段向全国其他城市推广公积金缴存人网络信用消费贷款。各地公积金中心作为该项业务的数据提供方,只需确保数据真实性,无需承担借款人信贷风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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