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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5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坚持全面创新 系统推进改革
本报评论员

最近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并非是仅仅针对某个领域某个方面单项改革的具体安排,而是特别注重系统观念,注重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对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做出的总体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定位,坚持全面创新,系统推进改革,以创新的重点领域为突破口,统筹谋划带动相关改革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涵盖科技创新,还涵盖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同时也要提高制度机制创新能力,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此次发布的《意见》的核心要义就是坚持“双轮驱动”,同步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从而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同步调整,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相互促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重点领域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关系创新驱动发展大局的重中之重。《意见》系统推进改革并非要平均用力、齐头并进,而是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力在市场环境、科技管理、金融支持、创新人才等重点领域寻求改革突破。在市场环境方面,提出“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促进优胜劣汰,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在科技管理方面,提出“改革基础研究领域科研计划管理方式,尊重科学规律,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项目的制度”;在金融支持方面,提出要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在创新人才方面,提出分类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等高含金量的改革举措,等等。重点领域重点突破,更有利于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加强科技、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政策、规划和改革举措的统筹协调、有效衔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开展知识产权、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动、国际合作、金融创新、激励机制、市场准入等改革试验,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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