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如何,政府将不再是“自说自话”。
3月30日,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正式出炉。此次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他们曾经连续6年独立开展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工作。此次,该所对56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和5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3个板块的内容进行了评估。通过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出独立、客观评价的同时,也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实现精细化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发布体系初步成型
“通过项目组的评估,并通过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论证,得出的评估报告显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经较为规范。”评估报告主要执笔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介绍说。
评估报告显示,门户网站已经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所有被评估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都建有门户网站,并集中发布本级机关的各类政府信息。
同时,新闻发布会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不少行政机关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新闻发布机制,并及时频繁地对外发布新闻信息。
另外,微平台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新渠道,各行政机关积极适应信息传播的需要,纷纷开通微博微信。
评估报告还指出,行政机关越来越注重主动公开信息。被评估的行政机关普遍能够按照要求公开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等。同时,绝大多数部门的依申请公开渠道是畅通的。在国务院的统一要求下,各级行政机关日益重视对重大决策的解读和对社会热点的回应。
但项目组在评估过程中也发现,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
评估报告提出,首先,管理机制有待理顺。目前,大多数行政机关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影响公开质量。
其次,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主动公开领域仍存在公开不全面、公开不规范、公开但信息难以查找获取等问题。
再次,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还不理想,存在申请渠道单一、申请未如期获答复或不提供书面答复等问题。
最后,解读回应水平有待提升。不少行政机关的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较为突出,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比如,部分地方政府的政策解读栏目转载了大量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解读,本地文件的解读信息较为有限。而且,多数解读只是把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和媒体报道照搬到网上,不仅形式呆板,信息量也十分有限。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则存在“回应模式化”、“回应缺乏实质内容”等现象,反而易引发公众更多的质疑与不信任。
重点领域有所突破
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以及涉及权力运行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关系到政府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逐步扩大其主动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效果,意义十分重大。吕艳滨介绍说,法学研究所的评估发现,在不断要求和督促下,各级政府在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成效明显。
首先,“红头文件”公开规范有效。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各级政府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过程中下发的、对人民群众权益产生一定影响,但效力等级低于规章的文件总称。所有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政府都在门户网站设置了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发布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众可以直接通过网站查询下载。此外,为了防止“红头文件”的规定违法,不少地方政府近年来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并定期公布经过备案审查的文件目录。
其次,财政信息公开推进有力。本次评估对各行政机关公开本部门2013年决算、2014年预算及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的情况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国务院部门中,除公务员局预算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集中编制、煤矿安全监察局纳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集中编制外,项目组可以在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网站查询到51家部门2014年的本部门预算及说明、49家部门的2013年本部门决算及说明,44家部门对2013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详细说明。地方政府中,可以在门户网站上查询到12家省级政府和3家计划单列市政府2014年预算信息,13家省级政府和3家计划单列市政府的2013年决算信息,其他地方政府普遍都在本级财政厅(局)网站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再次,行政审批信息的透明度较高。2014年,中编办网站发布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权力清单的方式公开了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于促进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则普遍在门户网站或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示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最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取得重要突破。国务院部门中,除不具备行政处罚权限的外,不少都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全部类别或者部分类别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包含处罚依据、当事人姓名或者企业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结果等信息。
但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首先,一些信息公开不到位。以行政处罚事项公开为例,截至2014年12月下旬,仅有18家省级政府、3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本级政府行政处罚事项,国务院部门均未在门户网站公开该信息。而且,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情况不好。
其次,一些公开信息不准确。以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为例,部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难以从公开的信息中获知。最后,公开渠道不够便民,难查找。
机制建设尚待加强
评估报告建议,加强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从管理体制入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同时特别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与法治政府建设同步推进,增强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底气和勇气。
在吕艳滨看来,从管理体制入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然要求。
评估报告建议,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应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这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决条件。目前,不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都是议事协调性的虚设机构,无编制、无固定人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是目前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任务。
同时,逐步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头管理的问题也非常必要。评估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应统筹做好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维、舆情观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评估报告还特别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与法治政府建设同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孤立的,其与各级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相连。一些地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压力大、难处理,除了与目前公开与不公开的标准还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等有关外,更多的则是因为依法行政还不到位,不少权力的运行还很难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有关部门没有公开的自信和底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要解决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外,还需要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权力运行规范了,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底气和勇气才会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