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某药出厂价不到10元,而医院售价高达192元的消息,再次引发社会对药价虚高话题的关注。
药价虚高,既有体制的原因,也有个体的原因。近年来,尽管国家层面出台不少调控政策,如10余年间出台30多次“降价令”,但似乎依然融化不了药价虚高的坚冰。追根溯源,久治不愈的虚高药价,病根并非生产成本高,而是中间环节食利者太多。一种药品,经几级销售商层层转手加价,形成药价“出厂价格低、终端售价高”的反差,“黑色成本”最终由患者埋单。
药价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些年来,尽管医改一直在不断推进,百姓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但虚高的药价稀释了医改成果、恶化了医患关系、加剧了医患矛盾,让民生“很受伤”。有鉴于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这让人充满期待。
破除药价虚高的“顽疾”,制度供给不可或缺,更重要的是严格执行。一方面,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持续推进医改,将药品招标采购真正置于阳光下,用法律手段监督药品采购行为,铲除“以药养商”和“以药养医”的土壤。要在减少药品流通环节的同时,让患者在药价的形成机制中具备和药商、医方对等的话语权,以挤干各类权力从药价中获取回报的水分,挖掉药价虚高的“根”。
另一方面,应改进和完善药品定价管理机制。最重要的是让物价部门发挥作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将药品的利润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建立药品定价专家库和专家随机抽样制度,对药品研发、制造等过程的成本进行监督和评估。此外,还可考虑发展药品电商网购和药企直营网店,打破地方性医药公司对于药品批发的区域性垄断格局。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让群众从医改中体会到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