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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煤炭企业总体负担率下降
25个产煤省份减费70.5亿元

本报讯 记者崔文苑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实施以来,运行平稳,成效初显。从今年前两个月纳税期的情况看,煤炭企业总体负担率下降。25个产煤省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煤炭企业共申报入库税款65.9亿元,比实行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增加48.2亿元,25个产煤省份合计减少涉煤收费和基金70.5亿元,煤炭资源税费总体负担减少22.3亿元。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全面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分区域看,在25个产煤省份中,有22个省份煤炭企业负担总体减轻。负担率下降最多的是青海,下降了17.4个百分点。山西、陕西、内蒙古3大重点产煤省份由于资源禀赋较好,实行从价计征之后,缴纳资源税从去年同期的16.9亿元增加到今年的50亿元;同期清理收费基金55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细化计税价格核定、运费扣除、折算率调整等征管规定,规范征管操作办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涉煤收费清单和标准公示制度,将所有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统一纳入清单管理。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通过本次改革,建立了资源税对煤炭产业调节的长效机制,提高了资源税在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中的正向调节作用,有利于实现公平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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