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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楼市新政不应误读为“救市”
亢 舒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月27日出台的《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是对“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细化。

去年以来,楼市总体呈现量价下降态势,同时,城市间出现分化,以一线城市为代表的少数热点城市总体平稳,而三、四线城市明显存在供大于求状况,库存高企,销量和价格呈下降趋势。

为此,国家和各地陆续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去年10月和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两次出台公积金新政,降低公积金使用门槛,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以稳定住房消费。近日,各地也结合当地实际,纷纷拿出细化措施。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强。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消费的稳定,对宏观经济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与满足百姓居住需求息息相关。应该说,房地产既面临发展问题,又直接关系民生,房价过快增长,百姓难以承受;产业持续下行,影响宏观经济。因此,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可以肯定地说,包括此次两部委最新通知在内的一系列有关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出台,都是为了稳定住房消费预期,促进楼市健康发展,而不能简单地将之解读为“救市”,更不可能回到任其盲目投资、爆炸式增长的局面。总之,稳定楼市的政策措施不应被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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