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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温州金改3年创出10个第一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确定了12项任务。

3年来,温州积极探索,不断实践,在金融改革方面实现了10个“全国第一”:成为全国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全国首创具体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首创民间接待服务中心,搭建民间借贷综合服务平台;成立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管理局,首创民间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全国首创民间融资立法并成为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监管执法类别城市,开出全国首单民间融资执法行政罚单;全国首创“温州指数”,引导民间融资利率市场化;全国首创发行小额贷款公司优先股和定向债,发行全国首单副省级以下城市保障房私募债;全国首创“地方发、地方用、地方还”的“幸福股份”和“蓝海股份”模式;成立全国首个地级市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成为全国首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医院结汇试点城市。

截至目前,除个人境外直投因为涉及资本账户开放尚未启动试点外,其他各项任务的推进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文/张 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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