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阳光厨房”需要更多“阳光”
瞿玉杰

据报道,浙江今年将在火锅类餐饮单位推行“阳光厨房”建设,火锅店必须向消费者公示自制底料、调味料成分。

所谓“阳光厨房”,即餐饮单位使用可视玻璃阻隔或视频直播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制作加工过程,并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消费者而言,“阳光厨房”让餐饮单位的后厨“可视化”,能够充分满足知情权;对餐饮单位而言,“阳光厨房”有利于规范内部管理,强化自律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而言,“阳光厨房”可以通过视频联网实现“在线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尽管如此,“阳光厨房”仍然无法让食品安全高枕无忧,不能代替食品抽检等传统监管方式。一者,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厨房只是其中很小的一个方面,如果上游食材本身不安全,厨房再“阳光”也无济于事;二者,在食品安全领域,肉眼往往并不可靠,不少看起来“光鲜”的食品实际上有害物质严重超标。

同时,“阳光厨房”建设本身需要更多“阳光”。建设“阳光厨房”属于餐饮单位自主经营的范畴,应坚持自愿原则。在建设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但切不可越俎代庖。否则,就很可能引发公众对于监管部门通过行政命令强制推进“阳光厨房”建设的担忧。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