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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网络交易立法要跟上
戴先任

杭州近日出台国内首部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从5月1日起,卖方、买方及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如果再随心所欲的话,就要吃罚单了。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已经对网络交易行为作出一些规定,但国内此前还缺乏一部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的专门法规。从这个角度来看,杭州出台的新规弥补了这方面的空白。

有了这部规章,对电商企业的监管责任变得明确,监管风险变得可控,如再遇网购给差评后遭店主骚扰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了。而且新规不仅对卖方行为作出规定,对他人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恶意评价或者诋毁,或者进行虚假投诉举报的买方行为,新规也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同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也应当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由此,各方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营造出一个健康发展的网络交易市场。

当前,网络交易仍在飞速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努力做到与网络交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适应。杭州的新规毕竟只是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各地不妨借鉴杭州做法,对网络交易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让网购交易双方维权变得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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