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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5年3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提出,要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方案》要求,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国有林区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区分不同情况有序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确保森林资源稳步恢复和增长;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逐步形成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妥善安置国有林区富余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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