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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
———代表委员审议讨论“两高”工作报告
3月13日上午,人大福建代表团正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李树贵摄

网络化破解“立案难”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说,“两高报告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民生情怀,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去年,我国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化,包括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创新,为可持续发展护航。”他建议进一步推行立案的网络化,通过技术创新破解“立案难”;进一步提高一线法官队伍的待遇,激发基层的活力。 (本报记者 王 晋整理)

专利案莫久拖不决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黄建平说,去年有一项低温烧瓷技术,是对传统工艺流程的巨大创新,但公司争论了很久,最后并没有申请专利。一是企业难以凭专利获得收益;二是目前知识产权维权流程太长,过于繁琐,企业维权力不从心。现在的知识产权诉讼,被告不管有理没理,先提出管辖权上诉拖几个月再说。一个专利案件没有两三年是判不出来的。他建议,借助各地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仲裁委员会的力量,普通知识产权案件可以适用快速程序进行裁决。

(本报记者 陈 静整理)

切实保障律师职业权利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阎建国说,要切实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充分发挥公安、检察院、法院及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法院及检察机关要依法拥有充分独立审判权、检察权,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司法机关近期纠正的冤假错案,都是十几年、几十年前的旧案,法院、检察院做的是纠错工作。”阎建国代表说,希望司法体制改革不能因为有困难就停滞不前,必须排除万难,把依法治国这盘棋下好。

(本报记者 吴秉泽整理)

证据为王 依法办案

“防范冤假错案要从源头抓起。一方面,检察院要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我们防范冤假错案,不但是要避免冤枉无罪的人,更要意识到,抓错了人,就会放过真正的罪犯,使受害人沉冤难雪。所以一定要坚持证据为王,依法办案。”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说,另一方面,“两高”都出台了保障律师职业合法权利的文件,在中央提出推进以诉讼为核心的审判体制改革后,律师作为庭审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实需要积极发挥作用。此外,还要提高法官队伍职业素质,由合格法官进行庭审裁判,从根本上体现司法的权威性。

(本报记者 陈 静整理)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司长张定龙指出,树立司法权威首先要树立司法的良好形象,要依法办案,公正办案,让人民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第二要提高办案质量,关键是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意识、公民平等意识,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综合素质,否则就会办错案;第三要敢于纠正冤假错案,办错了就要敢于承认,这样公民对法院、检察院才有信心。如果不敢承认,就谈不上纠正,就会产生不公正。如果承认了、纠正了,反而会起到一种警示教育的作用。法院、检察院如果办了冤假错案,会对公民人身和财物造成很大影响和损失,所以应该越少犯错误越好,最好是不要有因主观原因造成的冤假错案。

(本报记者 张 双整理)

努力为法院减压

“这是一个‘诉讼爆炸’的时代,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和日益频繁的经济交往导致新类型纠纷与日俱增,不断涌向法院,但单一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有限的司法资源难以应对复杂社会纠纷的需求,部分纠纷久拖不决,无法实质性化解,导致矛盾加剧,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全国人大代表、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说。

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均面临案多人少困境。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为例,该院2006年收案5047件,近年来案件数量快速增长,2014年收案高达12509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276件,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的失衡状态。戴天荣代表建议:一是立法先行,夯实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法律基础。二是健全主体,突出纠纷诉前分流及诉讼内外纠纷解决方式的互动衔接。三是强调法院指导作用,培养和发展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四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激励和责任机制,构建多部门参与社会大调解机构平台。

(本报记者 吴佳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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