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近年来,山东滨州市在依法行政方面做出了一些探索。
一是聘请法律“智囊团”。截至目前,滨州市共有874家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基本建成。2014年,滨州市聘请34人进入“滨州市法律专家库”,并聘任10人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
二是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情报库”。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与26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情报库”,同步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是否存在渎职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充分保证政府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推出“当事人评案”机制。2014年,滨州市政法系统对每个司法案件实施“N(各项执法司法程序)+1(当事人评议表)”审结程序。在所有司法程序走完之后,由当事人对司法机关及办案干警进行评议,评议表放入卷宗后再结案。这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群众安全感和百姓正义感获得了大幅提升,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也得到了更好的维护。
(本报记者 单保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