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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泽林代表——
加强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相衔接
本报记者 李万祥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金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泽林谈到文化领域立法时表示,通过立法,可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保护人类优秀文化遗产,同时也可为兴办各种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李泽林代表建议,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以加强公共文化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相衔接,加快制定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法律规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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