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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邢台试点庭院式“人工湿地”
本报记者 雷汉发 通讯员 闫丽静

隆冬时节,记者在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东阳村农户魏桂林家看到,院里2平方米的湿地上各种蔬菜郁郁葱葱,与其相连的是污水处理罐,生活污水在处理罐里沉淀48小时后,流入湿地再由植物根系二次去污后,用作农田灌溉。这是邢台市的庭院式“人工湿地”,准确地说,是一套家庭农村污水生态处理系统。

据了解,为解决农村污水问题,该市以3个县23个农村地区为试点,已建成庭院式“人工湿地”2588个。这种湿地既处理了生活污水,也节省了水资源,得到农户的广泛好评。

魏桂林介绍说,过去村里的生活污水大部分都倒在大坑里。不只东阳村,该县多数农村都没有排水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部分污水随意倾倒或排入村内的天然坑内。据该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源分散,未经处理就直接流入街面、农田或通过渗井直接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而农村多有水井,农民长期饮用受污染的地下水,势必对身体造成危害。另外,污水积留容易形成污水池,滋生蚊虫,污染农村环境和村民食品安全。“尤其是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农村,如果无法系统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致使饮用水源保护区受到污染,那么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也将无法保障。”该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工作人员郭书花说。

记者了解到,由于该市多数自然村面积较小、人口少、经济实力薄弱,修建成本较高的污水处理厂并不现实。相比之下,家庭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优势也就愈加突出,它的化学耗氧量(COD)生物化学耗氧量(BOD)、氨氮、水中固态悬浮物(SS)的去除率分别可达20%至60%、50%至60%、30%至50%、75%至90%,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可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可用于浇洒庭院植物。此外,这种庭院式“人工湿地”占地面积很小仅需1-2平方米,庭院式一体化设备可以是地埋式或半地上式,不影响土地利用;处理后的水质可用于农田灌溉或浇洒庭院植物,节约水资源。后期运营维护也简单,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人工湿地”治污系统管理方便,只需每年清淤一次即可。

据邢台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这种庭院式“人工湿地”治污模式适合于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如今,“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已成为该市颇见成效的利民工程,每户建成一个“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需要3000元,建设资金由中央、市、县三级补贴,村民一分钱也不用掏。

那么,这种治污系统是否能在广大农村推广?记者从邢台市环保局获悉,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不断有相关部门及群众前来咨询相关事宜,说明政府及农民都意识到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但如果没有资金支持,农民自费安装的积极性并不高。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庭院式“人工湿地”治污模式比较适合农村治污,可以大面积推广,且一套设备3000元,如今的农村家庭多数都能承担,政府部门要做的就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治污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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