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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相关标准印发——
摸清海洋经济“家底”
本报记者 沈 慧

近日,《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区域分类》、《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调查用)》和《主要海洋产品分类目录(调查用)》等3项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相关标准印发。

《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区域分类》规定了11个沿海省和4个非沿海省乡级及乡级以上行政区分类与代码、行政区名称和代码,适用于“调查”对行政区域进行标识、信息处理和数据交换等过程;《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规定了我国海洋及相关产业的分类及代码,适用于“调查”对海洋及相关产业进行的行业类别划分;《主要海洋产品分类目录》规定了我国海洋产品的分类原则、编码方法和代码结构、分类代码等内容,适用于“调查”对主要海洋产品进行的分类与统计工作。

据介绍,《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区域分类》等3项标准的研究编制广泛参考和借鉴了国家同类普查、调查的工作经验,充分考虑了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实际需求。作为“调查”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的核心标准,3项标准的实施对提高调查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实现海洋经济基础数据在全国全行业的一致性,将发挥重要的技术保障作用。其他涉及数据采集、处理、检验、质量控制等调查用标准规范也正在研究编制中。

日前出台的《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区域分类》等3项标准,是为了推动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印发的。去年,我国启动了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这次调查是我国开展的第一次针对海洋经济的全国性调查,旨在摸清海洋经济“家底”,实现海洋经济基础数据在全国、全行业的全覆盖和一致性。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目前我国海洋开发的空间布局不合理,产业同构、趋同现象严重,能源重化工项目向滨海集聚的趋势明显加快,部分沿海经济开发热点地区海洋环境质量随之逐年下降,海洋灾害频发。

对此,业内有关人士认为,有必要通过海洋经济调查,全面掌握各海洋产业间生产规模比例关系等情况,调整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布局。同时,全面掌握海洋经济资源存量,分析海洋油气开发及海上可再生能源等产业发展潜力,对于维护国家权益和经济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悉,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清查、产业调查、专题调查等3方面。

单位清查内容涉及各类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能源和水消费、科技情况、信息化情况和单位定位信息,以及生产的海洋产品名称、提供的海洋服务类别、使用的来源于海洋的原材料名称等。

产业调查包括海洋渔业、海洋水产品加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化工业等。

专题调查包括海洋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调查、围填海规模调查、海洋防灾减灾调查、海洋节能减排调查等。内容涉及海洋工程项目类型和投资额,填海造地项目和围海项目的用海面积和投资额,海岸防护设施、海洋承灾体和海洋防灾减灾机构基本属性及防灾减灾投入情况,产污主体的入海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预计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成果将于2015年7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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