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宣布,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处以60.88亿元罚款。对高通垄断案的查处,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能力又提升一个层次。在反垄断实践中,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应有机结合。司法审判目前比较薄弱,和企业的维权意识有关,也和整个大环境有关。法院应进一步降低反垄断案件的立案难度,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为反垄断诉讼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