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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禁止开发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江河源头等纳入范围

本报讯 记者赖永峰 刘兴报道:刚刚结束的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力求举全省之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江西省提出,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成为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能踩不能碰的“高压线”。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江西最突出的优势和最大的财富。长期以来,江西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接力探索实践,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走出了一条生态立省、绿色崛起的路子。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环境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压力不断增大。为此,江西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念,按照“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区”的定位,分阶段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为保护好生态环境,江西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即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主要水功能区达标控制管理制度,把禁止开发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江河源头、主要山脉、重要湖泊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地区划入红线范围,实施严格管控。

江西将全方位推进生态建设,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等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从2015年起所有设区市开展建成区PM2.5数据实时监测。

据了解,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六部门公示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首批名单,其中江西省成为全国首批全境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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