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周末副刊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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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5年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读《欧阳中石谈书法》——
书正为范
□ 金鉴才

书法是什么?若将书法作为单纯书写艺术的角度而论,这当然也无可厚非,因为它代表着相当一部分现代受众精神消费的需求。但从书法教育、特别是高等书法教育的角度看,“书法是什么”的问题,却是个直接影响到教育方向和培养目标的大问题。

欧阳中石先生在1985年始执书法教鞭时,就对书法提出了“文心书面”这一开创性的准确定位。在这里,“文心”是内质,“书面”是表象,具备“文心”的“书面”,才是完整意义上的书法。而“文心”的培养,又须“从持身到节操,从学问到阅历,从气质到感情,从文采到笔墨,都在着力地孜孜以求”。

落实到教学上,他要求随着教学的深入,不断提高对中国文化的学习和应用水平。譬如到博士阶段,须“对古代的文化,特别是国学的主体内容,要有比较深入的掌握,最好是能够兼通其中的某个领域”,要把书法“当做一门学问来研究,构成这门学问的核心是书法与中国文化”,“力求从文化的视角揭示出书法史的发展动因、规律”,等等。

落实到书法创作上,他则明确表示:“我不主张急于‘创’,在没有真正地掌握‘书’的传统精华及其规律之前,‘创’是没有出路的。”他认为书法创作“最少应当包括所写文字内容的创作与书写艺术的创作两个部分”,文字内容则应是“为国祚扬威,为山河增秀,为所仰颂德,为所寄抒情”,而且明确指出:“从这一点上看,我们距离古人远矣,距离前辈大家远矣……必须追而及之、过之,而不能另立标准”。欧阳先生把书法创作的标准说得如此不容含糊,不仅因为这已由全部中国书法史所证明,同时也出于对书法传统的正确体认:他认定只有“历史上有,而且一直流传到现在,甚至还会在将来也要流传的,这样就是‘传’而成‘统’”。切不可“把历史上早已抛弃掉的破烂,我们再拣起来当做宝贝”。

书法作为中华民族一项优秀文化艺术遗产,并不是任何一个独立的书法人可能承载得起的。但每一个有责任心的书法人,都应该在这新时期的历史接力中,把握正确的方向,面对未来的辉煌,认真跑完属于自己的路程。

我想,这也是欧阳中石先生这部书法论稿的真情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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