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2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禁止露天焚烧 推进综合利用 湖北将建成较完备秸秆收集储运体系
记者魏劲松、通讯员陈航

本报讯 记者魏劲松、通讯员陈航报道:近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推进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

“在全省范围内出台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是全国首创;把《决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表决,也是全国首例。”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罗吉认为,《决定》奖惩分明,操作性强,是全省各地推进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不烧秸秆得实惠,我们的举措将在全省推广啦!”投票表决后,省人大代表、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自治乡党委书记杨征民掏出手机,对着屏幕拍下这一瞬间,他要把“现场消息”发送给乡亲们。杨征民介绍说,卸甲坪乡素有“荆州屋脊”之称,一到收获季节,处处点火,村村冒烟,宜黄高速能见度不到10米。“荆州在全省率先整治秸秆焚烧,推广秸秆综合利用。2014年,全市在269个村试点秸秆禁烧,禁烧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20%,还田率接近80%,成效明显。”湖北省农业厅总农艺师邓干生介绍说,目前,湖北省年产秸秆3000多万吨,大量秸秆被付之一炬,严重污染空气,加重土壤板结,危及公共安全。然而,按营养价值测算,4吨秸秆相当于1吨粮食;按热值测算,2吨秸秆相当于1吨标准煤。变废为宝,不仅能缓解资源约束、稳定农业生态平衡,还能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表示,“堵”只是《决定》的一个方面,“疏”才是核心。

《决定》要求湖北省各级政府“综合施策、以用促禁”,推动秸秆利用肥料化、原料化、基料化、饲料化、燃料化。“要重点研究农作物秸秆如何综合利用,而不应当只讲严禁焚烧。”湖北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歆昕说,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科技研究、试点项目及项目建设,将在环保政策、资金、环评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并支持全省各地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此前,荆门市环保局成功推动了万华实业集团零甲醛生态板材项目落户,解决了城区周边50万亩农田秸秆处置问题。目前,湖北省秸秆焚烧呈逐年减少趋势,卫星监测数据表明,全省2014年秸秆焚烧火点为133个,较2013年大幅下降约67.5%。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