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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将取消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涉及教育、公安和交通部门
周骁骏 童政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为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从2月1日起,广西统一取消包括办理户口变更、区外院校定向生录取费在内的10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广西财政厅、物价局日前对广西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全区统一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共有10项,涉及教育、公安和交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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