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一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处长
新的外国投资法拟废除现行“外资三法”确立的逐案审批制度,设计了与“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外资准入管理制度。从短期看,准入条件放宽后,随着外国企业进入增多,会对国内部分行业和企业产生一定冲击。但从长远看,这有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使企业提升竞争力,实现更好地“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