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此次监管架构重大改革目的十分明确:权力进笼子,运行相制约,全程见阳光。
从机构设置到行政权限,银监会监管框架大调整表明了其促进金融市场更好成长的决心。首先,取消和下放了大部分的审批权,只保留了新机构出生、市场退出、重组改制、破产重整等4项审批权,为金融创新预留了“白”。其次,调整了内部机构,大中小银行、信托、互联网金融都有了相应的监管部门,新设立的普惠金融部、信托部,将使民营银行、信托公司、网贷和小贷公司等金融主体的监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而不像以前那样互相交叉,“政出多门”,为民营银行、P2P、小贷公司等新金融主体的发展预留了空间。第三,实施“宽进严管”,重视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违规成本。此外,推进监管服务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和监管的透明度。
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看,银监会此次银行监管架构调整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优化金融资源市场配置的必然要求。相信通过这次改革,将更多地释放出各种社会资金的活力,推动金融业积极创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