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奥运村法庭的刘黎法官,人们都竖起大拇指称她为“百姓信赖的人民法官”。
2002年,刘黎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06年9月,她被调入奥运村人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
在刘黎审结的2500余件民事案件中,无一信访,无一投诉。她这样描述自己的审判工作:“你可能在前一个‘高大上’的庭审中,聆听了专业律师在用法言法语激辩,而在后一个庭审中,是一对离婚夫妻为争一个大衣柜争吵不休。”
然而,就是在这不断的纠结轮换中,刘黎逐渐认识到,很多民事案件并不是黑与白、是与非的简单冲突,不但交织着复杂的法律关系,而且还包含着当事人的心理诉求。“我们既要用法律思维进行裁判,更要有国情意识和人文关怀,唯有如此,才能让公正彰显,让百姓信服。”
刘黎正是向着这个目标努力,努力诠释着一个法官应有的智慧和温暖。“相信每一个法律人都有一个法治中国的梦。身处法治大跨越大发展的新时代,作为一名法官,我倍感振奋,并促使自己不断地思考和反省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好法官,如何能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刘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