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区 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发布
自3月1日起施行
记者郑明桥

本报讯 记者郑明桥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已由湖北省第12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大法规工作室负责人介绍,《条例》在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开放合作、法治环境等诸多方面,用法治的形式巩固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的成果,并成为该区今后深入推进发展、加快集聚产业和创新的纲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文彤说,东湖高新区累计主导创制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280多项,涌现出一批世界领先的重大创新成果,2014年企业总收入达8526亿元,增长30.82%。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