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确保粮食安全,国家不断推出惠农政策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其中发放粮食直补款便是惠农政策之一,此举赢得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然而,近期笔者在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平顺等县区农村调研时发现,一些乡镇在发放粮食直补款的过程中,却偏离了其原本轨道。
在一些偏僻山区乡村,因移民搬迁、外出务工等原因,土地撂荒现象比较突出,但这些农户依然年年领着国家粮食直补款。据悉,这种现象在全国不少地方普遍存在。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在于粮食直补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一些村级基层组织因嫌手续繁琐,就直接采取按土地承包情况平均发放,有的干脆按人数发放,而不管农户当年在耕地上是否种植粮食作物。这样做,无疑失去了惠农政策的意义所在。
此外,还有一个难题,农户个人转包出去的土地,粮食直补款应该由谁来领取?对此,各地并无统一标准。据了解,在许多地方都是谁拥有耕地,谁享受粮食直补款。一些将承包地转包给别人耕种的外出打工者,仍然领取着粮食直补款,而实际种粮的承包人并未得到种粮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特别是对种粮大户的影响较大。
笔者认为,应打破粮食直补款“大锅饭”现象,让惠农好政策真正惠及种粮农民。首先,各地应明确按粮食实际播种面积发放粮食直补款。明确转包的土地,粮食直补款应以转包后的承包人为发放对象。
其次,应建立农户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台账,村级基层组织每年应将土地撂荒和将土地转包给别人耕种的具体情况登记造册,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使粮食直补款发放有据可查。
最后,政府应加强相关的服务。比如按实际种粮面积为农户提供良种、农药和施药服务,使真正种粮的农民能拿到实实在在的补贴,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山西省壶关县 秦风明 李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