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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正式发布
电力市场主体培育等相关配套改革需进一步提速
本报记者 顾 阳

深圳电力改革迈过关键节点,电网输配电价通过审核。现行电网企业获取购售电价差的盈利模式被彻底打破,我国电力市场格局有望向“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现行国际电力市场竞争格局转变,也将为其他垄断企业的改革探索提供有益借鉴

在深圳电改试点开始两个月后,最关键的一项指标——电网输配电价1月15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并正式发布。

批复显示,2015年至2017年,在深圳电改试点首个监管周期里,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分多钱。

“此次核定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对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首个监管周期内,输配电价水平将呈逐年递减趋势,这一改革成果将直接惠及当地广大电力用户。

输配电价是如何核定的

“深圳市电改的突破性在于,这是国内第一次以电网总资产为基础,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的输配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深圳电改试点启动后,国家及广东两级发改部门首先对深圳市电网2012—2014年间的历史成本进行了严格的成本监审,在成本监审核定的历史成本基础上,测定了2015年至2017年成本费用,并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测算出未来3年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

一位熟悉电力市场的人士坦言,输配电价逐年降低,不光给电力用户带来了实惠,同时也强化了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改革后,电网的收入会出现下降,在规划、投资等方面都要精打细算,物价部门随时会对其经营成本进行监测。

据悉,改革后,电网企业通过收取过网费的方式获得收入,发电售电价格高低与电网收入无关,因而电网企业与发电、售电企业没有了利益之争,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中将保持中立地位,一方面避免干预电力市场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将更多地去关注自身输配电业务的运营和发展。

加快配套改革扩大试点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厘清成本仅是输配电价改革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推进电力市场主体培育、电力交易市场建设等相关配套改革,仍需进一步提速。

按照改革目标,在建立起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之后,将增加销售电价调整的透明度,进而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公布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后,电力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可按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支付输配电价,有利于电网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促进发电侧与销售侧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

专家表示,深圳电改有望从根本上改变电网通过买、卖电之间的差价而获取利润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从过去的利益方,变成了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中立方,避免了其对电力市场的干预,同时也有利于电网更多地去关注自身输配电业务的运营和发展。此外,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公布,也有利于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该负责人表示,改革将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在试点中边摸索、边总结、边完善,改进方法、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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