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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引导贸易主体灵活运用金融工具——
力促服务贸易全面升级
本报记者 顾 阳

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以结构优化拓展发展空间。这是时隔8个月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聚焦服务贸易这一“短板”。与上次不同的是,本次关注的重点,已从生产性服务业拓展至运输、通信、节能环保、文化教育、金融等多个领域,并在引导扶持贸易主体灵活运用金融工具等方面出台了实质性举措。

服务贸易强弱是衡量一个国家实际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之一。尽管我国是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但服务贸易在全球比重只有6%,且存在着巨额的贸易逆差。从1995年至2014年,我国服务贸易已连续20年逆差,而且逆差规模总体呈扩大趋势。其中,旅游贸易逆差为920亿美元,逆差额居各类服务之首。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周柳军此前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须理性客观看待服务贸易逆差,“这一方面是我国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增强的具体表现,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不足”。

针对当前实际,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做大规模”、“优化结构”、“创新模式”和“扩大开放”的具体要求,将重点培育运输、通信、研发设计等服务贸易和有国际影响的服务品牌,鼓励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打造新型服务贸易平台,有序开放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推动服务业双向互惠开放。

值得关注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结合“营改增”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引导服务贸易企业运用金融、保险等工具拓展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2014年已经是中国货物贸易增速连续第三年徘徊在个位数上,但服务贸易仍保持两位数增长。”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所所长李健认为,随着国家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服务贸易将成为未来我国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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