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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进社保公平迈出重要一步
本报评论员

养老保险的并轨改革方案已经正式发布。把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置于同一个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内,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制度公平、标准公平和权利公平,也意味着我们向健全完善统一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险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这是继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后,在收入分配领域和干部人事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动作,有利于带动其他相关配套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起来,覆盖了全国8.3亿多人,只有5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成为全覆盖的“短板”和“孤岛”。并且,养老金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中各自独立运行、缺少对接方式,养老待遇又有很大差异,必然会限制人才流动,降低了市场配置要素的效率。

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势在必行。从方案中可以看到,其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按照多缴多得原则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同时也要看到,在实际的操作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细做实做到位。比如公共部门的老人、中人、新人并轨分别适用怎样的政策?如何缴费?退休金如何计发?各地财政收入水平差异较大,如何协调才能减少不同地区所需的资金落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如何同步进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有具体操作标准,从制度和机制上有效化解多年积累的“双轨制”矛盾。

这是一场事关数千万人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既要坚定不移,又得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稳妥推进。在发布改革方案后,有关部门和媒体应当深入细致地进行宣传解读,及时跟踪督导改革进程,更加注重畅通社会反馈渠道,使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加充分的知情权,以更高的热情参与到改革的进程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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