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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三五”时期我国消费增长预测
国家信息中心课题组

编者按 消费需求是最根本的需求。进入新常态后,消费态势发生了明显变化,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创新供给释放需求潜力的重要性显著上升。“十三五”时期,如何准确理解、把握消费的新变化,使消费继续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国家信息中心课题组对此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 “十三五”时期消费总量及居民收入增长预测

一、最终消费名义增长高于经济增长,消费率有所提升

“十二五”头三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的经济结构调整,我国消费增长呈现稳步上升的势头。

根据支出法GDP计算,2011至2013年我国支出法GDP年均名义增长13.4%,资本形成额年均增长13.1%,最终消费年均增长14.6%,最终消费增速快于经济增长1.2个百分点,快于投资增速1.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在“八五”、“十五”和“十一五”时期最终消费增速均低于GDP和投资增长速度,“十二五”以来在增长方式转变和收入分配调整的作用下,我国投资快、消费慢的不合理增长格局出现改善迹象。

最终消费增速加快,促使消费率有所提高。1978至1999年我国消费率表现为螺旋式下降,2000至2009年直线下降。“十一五”末期我国消费率为48.2%,比“九五”和“十五”分别降低10.9和7.7个百分点,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但是,“十二五”以来,消费率开始止跌回升,消费率有所提高,“十二五”头三年消费率平均为49.5%,比“十一五”时期提高0.4个百分点。

二、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4.8%,增速明显放慢

“十一五”时期,我国商品消费保持强劲增长。五年间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名义增长18.1%,与“九五”和“十五”期间相比,“十一五”期间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分别加快了7.5和6.3个百分点,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但是,“十二五”以来,新一届政府严格公务消费、控制高档餐饮消费,加之房地产市场泡沫不断得到挤压,相关消费链条缩短,导致消费品零售短期内增速明显放缓,消费品零售额增速由2011年的17.1%下降为2013年的13.1%,预计2014年增速可能低于13%。粗略估计,“十二五”期间消费品零售额平均增长在13%左右,比“十一五”放缓约5个百分点。

但是,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也存在许多亮点。一是信息产品消费需求强势增长。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信息消费战略,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进程加速,以及居民智能化消费意识增强,我国智能手机、移动电视、智能家电、平板电脑等新型电子产品消费呈现强势增长。二是电子商务消费迅猛增长。随着商业领域展开一场新革命,网购成为越来越受欢迎的新兴销售业态,今后一个时期电子商务消费迅猛增长,将弥补实体店增长缓慢的不足。三是绿色节能消费受到追捧。随着环境污染加剧、空气雾霾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居民对绿色消费与环保消费意识逐步增强,绿色家电、绿色交通、环保产品等绿色低碳消费深入人心,居民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增强,节能环保产品销售加快。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销售成倍增长,节能环保消费将成为未来消费的增长亮点。

三、居民收入增长加快,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

收入是决定消费水平最直接、最主要的因素,“十二五”以来,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民生待遇改善,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呈现加快趋势,并在多年来首次超过经济增速,为扩大消费提供了重要的收入基础。“十二五”前三年我国经济平均增长8.2%,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分别为8.3%和10.5%,增幅分别高0.1和2.3个百分点。

此外,“十二五”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呈现稳步提升的喜人走势。2007年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降至57.5%的历史最低点,2008年以后在收入分配改革的推动下,居民收入增长逐年加快,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小幅稳步提高。根据《资金流量表》数据计算,2008至2011年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3%、60.5%、60.4%和60.8%。但是,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改善情况不显著,目前,基本保持在2007年的较低水平,个别年份较高,但不够稳定,波动较大。

“十二五”前半期,经过多方努力,我国消费和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有所改善,但远未达到发达国家以消费需求为主体,主导和引领经济发展的程度,“十三五”时期,我国仍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充分挖掘扩大消费的巨大潜力,着力破解扩大消费的体制障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两个比重”,促进消费率不断提升。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转换,本文以“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增速控制目标为基准,对最终消费增长变动进行定量分析预测,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消费总量增长应该达到的理想增长格局,并对影响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居民收入增长趋势进行联动预测。

一是最终消费年均增长10.9%,消费率达到53.1%

从历史走势看,消费与国内生产总值存在明确的弹性关系。按照支出法GDP计算:消费弹性系数=最终消费增长速度÷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本文预测“十三五”消费总量的变化趋势,主要采取弹性系数法。预测分为三步:第一步对经济增速作出判断,第二步测算经济与消费的弹性系数,第三步预测最终消费的总量、速度和比重。

(1)设定“十三五”GDP实际增长为7.2%。“十二五”前三年时期我国经济增长8.2%,7.5%是经济增长的底线。随着经济总量扩大和结构调整加快,“十三五”时期GDP确立7.2%的增长较为适中。考虑到物价变化走势,将“十三五”GDP平减指数设定为2.5%,那么GDP名义增速约为9.9%。

(2)“十三五”消费弹性系数设定0.96和1.1两种情景。1978至2013年我国消费弹性系数呈现波动走势,平均为0.96,1978至1999年消费弹性系数较高,大多年份保持在1以上,2000年以后消费弹性系数下降,2003年降低为0.61,但2009至2011年弹性系数有所提高。我们分设两个增长情景:情景一是假定“十三五”消费需求延续过去的增长力度,消费弹性系数为0.96,即35年的平均水平。情景二是假定“十三五”随着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扩大消费、改善民生和增加居民收入取得积极成效,消费弹性系数显著提高,消费弹性系数提高为1.1。

(3)最终消费总量及速度预测。情景一:按照0.96的消费弹性系数和名义GDP年均增长9.9%计算,“十三五”最终消费年均增长9.5%,2020年消费率降低为48.5%,重归历史最低水平,甚至比“十二五”三年的消费率还降低1个百分点。在该情景下,我国消费率过低的问题更趋严重,三大需求不协调增长格局进一步加剧,应当避免。

情景二:按照1.1的消费弹性系数和名义GDP年均增长9.9%计算,“十三五”最终消费年均增长10.9%,2020年消费率提高为53.1%,比“十一五”和“十二五”前三年消费率提高4个和3.6百分点,消费率持续下滑的局面得以扭转,国民经济呈现更加协调的发展,这是一个理想的增长方案,也是推荐增长方案。

二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1%,占国民收入67%

根据最终消费的预测,在情景一的情况下,最终消费年均增长9.5%,“十三五”末期消费率降低为48.5%,不可取。在情景二的情况下,最终消费年均增长10.9%,“十三五”末期消费率提高为53.1%,符合提高消费率的宏观调控目标。要实现情景二的方案,“十三五”时期最终消费需要年均增长10.9%,比情景一提高1.4个百分点,2020年最终消费支出将达到602768亿元,比情景一增加51290亿元。假设政府消费保持情景一的格局不变,这部分消费支出全部依靠增加居民消费来实现,充分体现扩大居民消费的政策调控意图。那么居民收入应以怎样的增速,才能保证这部分新增消费的实现?通过建立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回归方程,可以粗略预测“十三五”时期居民可支配收入应达到的水平和比重。

回归结果表明,居民收入增速与消费支出增速存在强相关关系,居民收入的回归系数为0.95,即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增长0.95个百分点。由于情景二下,2020年最终消费支出增速比情景一加快1.4个百分点,按照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弹性关系,可计算出情景二下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应比情景一加快1.4个百分点。根据计算,在资金流量表中1992至2011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为13.7%,如果“十三五”时期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提高1.4个百分点,那么年均名义增长将达到15.1%。以此计算,2020年居民可支配收入额可以达到764798亿元。根据情景二预测,2020年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为1136004亿元,由于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收入差距甚小,我们可以近似地把“十三五”末期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等同国民收入,以此计算,“十三五”末期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将达到67.3%,比“十二五”时期提高7个百分点,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将更趋合理,劳动者可以最大限度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 “十三五”时期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

“十三五”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要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必须转变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一、扩大消费需求,经济增长速度不宜太快

过去多年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高增长年份恰恰是消费增长缓慢和消费率降低的时期。“十三五”时期我们应进一步实现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向社会发展为中心的战略转变,以消费需求为导向,将经济增速严格控制在7.2%以内,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确保收入分配向居民倾斜的顺利过渡,促进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从而使扩大消费和提高消费率成为可实现的目标。

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服务消费的供给保障

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将服务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高6个百分点,力争“十三五”时期服务业占GDP比重超过第二产业,开创服务业和服务消费发展的新局面。一是通过税收优惠和产业扶持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发挥第三产业作为社会就业主渠道的作用。1995至2010年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弹性平均为0.37,超过总就业弹性0.26个百分点,发展第三产业将直接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居民收入。二是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科技研发、物流配送、文化创意和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解决服务消费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激活中高收入群体消费潜力。三是建立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体系,逐步实现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规范化,提高其在居民家庭生活中的融入程度。

三、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

完善的流通体系对促进消费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一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发展现代流通体系,重视网络消费,推进传统零售业转型升级,促进消费便利化与“实惠化”;二是通过税制改革降低流通成本,按照“简税制、宽税基”的原则,加快营改增步伐,加大对流通相关产业的覆盖范围,降低产品批发、零售等流通过程中的税收负担;三是结合国家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加大冷藏、储存、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降低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要消费品储存、运输、配载等环节租赁、融资、营销的服务成本。

四、破除二元经济结构,全方位提速农村消费

“十三五”时期,进一步扩大消费的关键仍在于破除二元经济结构,全方位提速农村消费。具体措施:一是努力遏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目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为3.33:1,国家应通过提高农民工工资、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和务农补贴,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切实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减少农民数量。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手段和途径,破除城乡分割的局面;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各地区要积极为实现此目标创造条件,以此带动消费增长。三是通过社保制度完善释放进城农民的消费需求。逐步落实农民工市民化待遇,有序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医疗、社保、住房和子女教育等基本保障制度,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消费的群体。

五、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提高居民福利水平

根据世界26个主要国家的历史数据,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将增加0.2个百分点。因此,要扩大居民消费,需要政府增加公共服务的支出,改善民生,健全保障,提高居民即期消费意愿。主要措施包括:一是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中用于公共服务的比重,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二是加强政府转移支付,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不同地区的群众享受到同等的公共服务。

(执笔:祁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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