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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捐买树”是权力越位

“县处级干部捐一棵直径15厘米的全冠乔木(价值800元),正科级干部捐13厘米的(价值600元)……”近日,湖南耒阳市发红头文件,要求机关单位员工为创建园林城市,依照级别捐栽树木。

【微评】 创建园林城市有利于让城市更加美好宜居,是一件有利广大市民的好事,号召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广大市民为此捐款并无不可。不过,事件中这种按职级制定具体捐款标准,并发出红头文件的做法,却让捐款变了味儿,透露出浓浓的权力气息。不论是植树造绿,还是向弱势群体送爱心等,捐款捐物都是个人表达爱心的体现,本应自愿无偿、不附加任何条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严约束权力的背景下,各类强捐举动纯属顶风违规、权力越位。希望相关地方能够引以为戒,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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