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法律堵住银行“泄密门”

我国已发行超过4亿张信用卡,每年通过信用卡交易的资金总额超过13万亿元。有媒体调查发现,银行信用卡客户数据泄露现象颇为严重,一条条包括姓名、电话、地址、工作单位、开户行等完整隐私的信用卡开户数据,在网络上公开贩卖。种种例外条款、免责规定,又往往让消费者问责无门。

【微评】 个人信息泄露案件的发生,有些是银行出了“内鬼”,有些则是合作公司可“共享”信息这一潜藏在银行枯燥条文中的规定给用户埋的“地雷”。个人信息除了被银行使用,还可能被用于合作企业推销业务、与联名商户共享,而银行仅对这些合作机构“督促保护信息”。在这些明枪暗箭的条款面前,用户成为彻底的弱者。面对这种局面,不能仅仅依靠消费者自身维权,还必须在制度上规范银行行为,在法律上力挺消费者,一旦因信息泄露产生诉讼,应由银行等机构举证自证清白,让法律作用真正得以显现。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