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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购买新车保险“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新车共保”是否涉嫌垄断
本报记者 郑明桥

12年来,在武汉购买新车,只有在一个被称为“新车保险超市”的地方上保险,才能顺利上牌。在这里,消费者不仅要接受被分配的投保公司,车险价格也比找保险公司业务员直接办理要贵许多。面对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共保中心”,不禁要问这种做法是否对投保人和汽车经销商构成了利益侵害?

12年来,武汉一直存在一个被称为“新车保险超市”的地方。购买了新车的车主都知道,只有在这里购买新车保险,才能在车管所上牌。

上保险只此一家

在位于武汉市车管所2楼的“新车保险超市”,为自己爱车办理保险手续的吴先生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他咨询过几家保险公司上车险业务,各家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电话车险等都拒绝受理此项业务。他说,从人保、太平洋财产保险、平安财产保险得到的回复均为“新车车险必须去车管所办理”。

记者了解到,在车管所给新车上保险,就是指在“新车保险超市”办理保险业务。平安财产保险武汉分公司的客服人员介绍说,“我们这里没有办理权限。”有不少车主说,自己是通过4S店代办的车牌和保险。一家汽车4S店客服人员说,可以帮新车车主代办车牌和保险,“但必须在车管所定点位置才能办理”。

据中国平安湖北分公司武昌支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不在车管所办理而是从公司业务员手上办理新车车险,价格会便宜35%左右,“但是开具的都是湖北省以外的保单,对客户而言,保单的任何利益不受影响”。他算了一笔账,如果车价12万元,相应的商业险如果在车管所办理会收取7000元左右,但是业务员办理最后价格只是接近5000元。

何为“新车共保”

据了解,武汉“新车保险超市”前身为“新车共保中心”,成立于2003年6月28日,由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组建,成员包括人保湖北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武汉分公司、平安财产保险武汉分公司、天安保险武汉分公司。

该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后,武汉所有财产保险机构停办了新车保险承办业务,同时终止各代理人的新车保险代理授权。其后,进驻“新车共保中心”的保险公司不断增加。各财产保险公司收回了基层营业部门经营新车保险的权利,一举形成了新车保险“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局面。

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杨克武介绍,“新车共保”,就是消费者购买新车后,统一到新车保险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汽车保险手续。新车保险服务中心与车管所上牌办证服务厅设在一起,由共保中心按照自行划分的额度,为消费者分配需要投保的保险公司,消费者选择权有限。

垄断与否引争议

湖北盈科律师事务所吴良涛认为,“武汉的新车保险超市中有20多家财险企业共同参与,尚无法判断该行为是否属于垄断。”但是,“该行为对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购置新车保险,本可以通过一个电话或是在网络上即可解决,却必须到指定地点购买。”

一位知情人士说,去年8月,就有一份针对武汉市新车保险市场涉嫌市场垄断的投诉报告,通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递交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随后就已经把这份投诉报告转交湖北省物价局处理,但是处理结果至今尚无结论。“去年8月下旬,湖北省物价局曾经就武汉市新车保险市场涉嫌市场垄断的问题,专门到协会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杨克武说,早在4年前,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就已经在湖北省人大代表会议中提出“新车共保”是否损害消费者利益问题。

相关资料显示,在2010年湖北省“两会”上,龚良柏等省人大代表针对“新车共保”问题接连发问,“新车买保险为何‘只此一家,别无分店’?首次买保险为何不打折?高档车为何不卖商业险?交强险与商业险为何要捆绑销售?”他们建议,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新车共保中心应该取消。

杨克武认为,武汉市“新车共保”现象的存在,保护并强化了部分优势保险公司的市场地位,从而对投保人和相关的汽车经销商行业,构成了利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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