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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清官巧断家务事
——探访江苏徐州家事审判庭
本报记者 吴佳佳

舒适的沙发代替了座椅,整洁的茶几代替了审判台,千纸鹤传递着祝福,显示屏上播放着当事人的视频,席卡上写的不再是原告与被告,而是有亲属关系的丈夫、妻子、父母、子女。这是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的现场布置。

去年11月,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当事人王某因被丈夫孙某殴打,坚决要求离婚。庭审前,法官登门了解情况后得知,孙某自小父母双亡,由姥姥一手带大,因亲情缺失,孙某对于感情缺乏安全感,在家庭生活中表现出暴躁、多疑、专横等性格特征。接着,法官又来到孙某的姥姥家,拍下老人劝解夫妻二人的视频录像。庭上,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播放了这段视频。老人在视频中对孙某说,“你从小缺失父母的陪伴与关爱,如今又怎么忍心让你的孩子没有一个健全的家庭,过得像你一样辛苦!”视频中8岁的儿子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和爸爸,我希望你们在一起好好生活,不要离婚,我不希望你们分开!”亲人期盼的眼神和话语,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庭审尚未结束,双方针锋相对的矛盾已完全消逝。一个月后,法官依例对王某进行回访。王某告诉法官:“我丈夫的改变让我很意外,不离婚的决定是对的。”

作为全国首家专业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家事审判庭,在经历了一年试点后于2012年5月正式成立。据贾汪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岳敏介绍,家事审判庭由两名法官、两名专业从事心理学研究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另外还特聘1名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区妇联副主席担任特邀调解员。

“与普通的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当事人的情绪更复杂、更激烈,纠纷背后是长年累积的感情纠葛,如审理不慎,容易案结事不了。”庭长王道强说,因此,我们家事审判庭的法官年龄均在40岁以上,办案经验、社会阅历丰富。法官置于其中,以“家人”的身份与矛盾双方话家常说里短,缓解对立情绪,排解他们对法庭的排斥心理。

“我们以‘家事’的调解模式设置程序化解纠纷,以‘家和’的理念贯穿处理原则弥补亲情,坚持调解优先制度,只有确已无法调解的家事案件才进入正式开庭程序。截至目前,95%以上的案件调解成功,80%的夫妻和好如初。”王道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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