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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卡”追责别漏运营商
公孙好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向电话“黑卡”挥出重拳。根据行动方案,三大运营商要确保在今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从目前的88.2%提升至90%以上。

所谓“黑卡”,指的是未进行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黑卡”泛滥,症结在于把关不严。虽然电信企业营业厅能够实名登记,但其社会营销渠道问题重重,不登记、不核验证件、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的情况屡屡出现,成为实名登记管理的主要难点。

打好整治“黑卡”的攻坚战,首先要做好新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在既定时间内停止人工录入方式,实现系统自动录入用户信息,实现对二代身份证的审核。电信企业也要严格代理条件,禁止社会营销渠道擅自委托下级代理商办理入网手续,加强对网络营销渠道的管理。

同时,也必须明确电信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往实名登记做得不好,恐怕少不了电信企业为追求利润而疏于管理的原因。如今推行实名登记,电信企业仍然是最主要的执行者。要保证电信企业执行到位,就必须加强对其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当然,这种惩处不能仅仅是取消代理商资格、建立黑名单、关停“黑卡”等,还必须加大对电信企业本身的问责力度。对于“牛”惯了的垄断企业来说,只有利刃加身,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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