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接一个细化方案的“落地”。其中,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尤为引人关注。
根据相关方案,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预计募集保险资金20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募集5亿元,主要以股权方式直接或间接投向相关中小微企业;重点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较好的消费服务、医疗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相关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增值服务。
就在半个月前,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并规范其投资行为,以支持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防范投资风险。
而在2014年10月份,保监会还印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领域,促进更多的保险资金投资实体经济。
据了解,目前有关保险机构通过股票、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已直接和间接投资中小微企业500多亿元。“保险资金发起设立专项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是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又一实践探索,有利于提升保险资金投资小微企业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体现出监管层最近几年一贯的思想,即一方面积极配合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就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既进一步拓宽保险机构自主配置的空间,放开险资运用渠道,又通过市场化、信息化等监管手段,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市场稳健运行。”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李心愉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