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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字大义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要实现这一变革,必须依靠系统完善的“刚性力量”,这就需要建立最严格的制度。

回顾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出台。环保法是我国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就是理念创新。这部“向污染宣战”的法律,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体现了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等原则,从立法宗旨到监管措施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

我国当前的环境形势日趋严峻的重要原因就是环境保护滞后。一些地方在环境保护中不作为或者不适当作为;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润,不使用不运转环保设备,甚至违法排放“三废”。

新环保法实施后,这些情况有望得到改变。对于地方政府,新环保法强化了他们的责任,地方政府既要对经济发展负责,也要对环境质量负责。对于企业,新环保法更注重借力“市场之手”。长期以来,我国在环境违法的处理上存在着“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顽疾,区区数万元的罚款对身家几百亿的企业很难起到震慑作用。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惩处,对污染企业罚款按日计罚,上不封顶。

诚然,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刚性力量”,仅靠一部最严环保法是不够的,更需最严执法,对此国务院已经就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下文。只有这一切都形成一个刚性的合力,用“最严”向污染宣战,实现绿色发展才有切实保障。

文/本报记者 来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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