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灾害人员救助3大基本救助,加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5个专项救助制度,构成了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持续改善——
社保水平节节攀升
今年前10月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比上年同期增长10.8%
秦阿姨今年65岁,她因此得到了一张“老年卡”。“坐公交、去公园都免费,去医院看病交费取药啥的,还能在特定窗口快捷办理,不用排队,”说起“老年卡”为自己带来的福利和便利,秦阿姨真心感到满意,“我觉得,这就是政府对咱老百姓的关心,我确实得到实惠了!”
即将过去的2014年,像秦阿姨一样,享受到这样那样社保政策实惠的人还有很多。各级政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机制,频频出台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使社保之网基本覆盖所有人群,社保水平节节攀升,百姓福利不断提高。
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临时救助制度着眼健全托底性民生保障制度,突出强调了托底线、救急难的制度特点和功能定位。它填补了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空白,和现行救助制度一道,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一个完整体系。”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
这个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就是最低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灾害人员救助3个基本救助,加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5个专项救助制度。这个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对困难群众真正实现了应救尽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持续改善。
城乡低保方面,截至今年10月,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906万人,平均保障标准每人每月401元,月人均补助266元,1至10月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527.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8%、10.4%和3.8%;有农村低保对象5209.5万人,平均保障标准每人每年2673元,月人均补助120元,1至10月累计支出保障资金635.9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3.9%、13.2%、12.2%。中央财政共安排城市低保资金518.88亿元、农村低保资金582.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8%、15.1%。
城乡医疗救助方面,1至9月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6404.4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65亿元。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普遍达到6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进一步拓展。中央财政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41亿元,比上年增长6.2%。
各类人群均得实惠
全年就业目标提前完成,创业门槛不断降低,教育改革全面启动,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补上短板
在积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的同时,一系列保基本、促公平的惠民生举措相继出台,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更扎实的基本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开展了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集中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我国城镇新增就业超过1000万人,已提前完成全年就业目标。
创业方面,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大大降低了创业“门槛”,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大众创业。截至10月底,全国实有个体工商户4866.76万户,同比增长11.85%,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41亿人,比2013年底增加2239.9万人,增长10.25%,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
教育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今年6月,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决定联合推进“全面改薄”工作,未来5年,中央财政每年将投入350亿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根据意见,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面对快速发展的老龄化社会,各地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由多个部门承担的14个配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涵盖养老设施建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老年人补贴、责任保险、远程医疗、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今年9月,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截至11月,全国共有养老床位572.7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7张。
此外,全国98个地方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17个省份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12个省份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提出,要补上残疾人事业发展这块“短板”,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