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制定了诸多金融扶持计划,其中最具代表性,也是在解决融资难题过程中发挥长期显著作用的计划有“本地企业融资计划”、“微型贷款计划”、“贷款保险计划”,以及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别风险分担计划”。
“本地企业融资计划”致力于帮助已初具规模的新加坡本土企业完成厂房、生产设备的现代化和自动化更新改造、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种类等,以进军有发展前景的业务领域。该计划规定贷款的最高限额为1500万新元,采取固定利率的模式,而且对资助对象有严格要求。申请贷款企业必须至少有30%的股权来自新加坡本地,固定资产投资额应在1500万新元至5000万新元之间,符合上述条件方可申请。该计划的实施,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的资金短缺问题。
由于“本地企业融资计划”的受益群体仅为初具规模的新加坡本地企业,新加坡政府同时也为小微企业提供了相应的融资平台——微型贷款计划。微型贷款计划于2001年正式推出实施,其申请对象适用于雇员不超过10人、年营业额低于100万新元的小微企业。在该计划下,申请贷款的企业可以获得固定且最低贷款利率为5.5%,最长期限不超过4年,贷款上限为10万新元的无抵押贷款。该计划主要为规模较小、知识密集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持。在该计划下,新加坡政府为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承担部分融资风险,使得银行比较放心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
为提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核准率,分担金融机构的融资风险,新加坡还推出多项由政府直接参与的金融保险计划。其中,以贷款保险计划和贸易信贷保险计划最为典型。贷款保险计划的主要内容为,新加坡政府为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购买贷款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的90%。在此情况下,即便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出现违约情况,也可获得承保机构的赔偿,且赔付的金额可高达贷款额的75%。
此外,在特殊时期,为缓解信贷紧缩,新加坡政府还会推出短期的风险分担计划,以增强现有的金融扶持项目。以2008年至2010年期间为例,为帮助本国企业平稳度过国际金融危机,新加坡政府曾推出“特别风险分担计划”,与银行共同分担借贷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
在特别风险分担计划下,新加坡政府将原本在本地企业融资计划中为中小企业承担的贷款违约风险比例统一提高至80%。在微型贷款计划中,政府的贷款违约风险承担比例也从原来的80%提高到90%。此外,特别风险分担计划中还包括了企业贷款保险增强计划。在原有计划下,新加坡政府仅为贷款保险支付保费,并不承担风险。在特别风险分担计划中,新加坡政府将直接为合格的贷款申请承担75%的贷款风险,金融机构则将承担其余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