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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有效应对“飞单”陷阱
本报记者 钱箐旎

今年以来,广东银监局通过信访投诉等渠道,发现数起“飞单”事件,即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部分涉嫌非法集资,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飞单”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资金安全,也影响涉事员工所在银行的声誉。“避免掉入‘飞单’陷阱,消费者还需要加以警惕和防范。”广东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说。

对消费者而言,注意查证购买产品是否银行正规产品至关重要。据介绍,凡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编码,投资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到产品信息;银行代销产品则可通过银行网点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查询。此外,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在相关销售文本中应有银行印章,消费者如果遇到疑问,还可通过银行客服热线、银行官方网站等途径进行核实。

其次,消费者应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客户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均须通过柜面或自助渠道进行认申购操作,但凡被要求向个人或第三方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的,就要提高警惕,并注意查看业务办理回执中的汇款账户明细。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高额回报,消费者需要有独立清醒的判断。据介绍,已暴露风险的“飞单”产品,承诺收益率多高达9%至15%,基本上是银行正规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收益的2至3倍。因此,投资者在购买前,应有独立和清醒的判断,不要轻易被销售人员允诺的高额回报所诱惑。

业内人士同时提醒,消费者还需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明确了解产品是否保本,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收益、期限等。不同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风险各不相同,投资者要按自己的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对产品进行分析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而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银行和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情形严重的应立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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