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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业协会乱象当治
冯海宁

自称是经过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在民政部网站上却查询不到相关记录;只需缴纳1.45万元的会员费,就能成为该协会的副理事长。遭到业内人士质疑的“中国营养协会”,又开始筹备2014年年会并开始招揽合作赞助商。

在民政部网站上查不到该协会信息,意味着其在内地不合法。调查显示,该协会在香港注册为“中国营养协会有限公司”,与一家公司共用一个办公地址,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协会会长也是同一个人。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是由于该协会在内地没有合法账户,才成立公司、通过公司账户来收钱。该协会与“中国营养学会”名称相似,对公众和企业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很多人要么误以为这种“国”字头的协会是部委的下属协会,要么误以为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合法协会,所以才愿意交钱参加活动,或者换取某种职务或者某种荣誉。

事实上,不仅像“中国营养协会”这样的不合法协会在内地很活跃,一些经过登记注册的合法协会也以种种手段进行牟利。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但之前被审计署“点名”的中华医学会,一年收取医药企业赞助高达8.2亿元。

无论是不合法协会的存在,还是合法协会的不合法行为,都折射出国内行业协会乱象丛生,也折射出监管者的缺位。某些没有行政背景的行业协会,其做法与公司没有实质区别,既是一个中介组织,更是一个营利性组织。

遗憾的是,之前媒体已经曝光过的类似协会,有些却没有被查处,更没有全面、彻底进行摸底和整顿。如果坚决取缔不合法协会,“中国营养协会”便没有立足之地;如果对于像中华医学会这样的合法协会严肃查处,相信其他行业协会也不会从非营利性组织“变性”为营利性组织。因此,有必要对协会之乱进行“大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该“去行政化”的必须“去行政化”,该规范管理和监督的不能缺位。尤其在简政放权大背景下,如果对协会权力不加强监管,某些协会的“胡作非为”可能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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