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忱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与泰国银行签署了在泰国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与泰国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安排标志着中泰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泰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目前,中国央行已与28个境外央行(货币当局)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通过该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发起交易,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