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湖南省委礼堂内座无虚席。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南省委在此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陈运周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运周生前任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从检28年来,他长期扎根基层,奋战在反贪一线,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先后参与并组织指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00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他不修边幅,经常一个裤脚高,一个裤脚低,但是办案却毫不含糊。”说起与陈运周共事7年多的印象,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长春感触良多。
“充满自信,善于谋划,敢于破案,善于团队协作。”这是新田县人民检察院的反贪特色。从一名司法会计成长为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并入选湖南省反贪侦查人才库,陈运周就是新田县反贪队伍的优秀代表。他多次被抽调参加中纪委等上级机关专案组,先后参与查办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某某受贿等大案要案150余件。
2012年7月,在被诊断患有鼻咽癌后,陈运周隐瞒病情,以顽强毅力全身心投入办案,为检察事业战斗到最后一刻。在与癌症搏斗的2年多时间里,陈运周牵头或参与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就有17件,单独或协助处理各种社会事务、信访事件10多件。
2014年4月,新田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了该县国土局原副局长陆某受贿案。陆某是陈运周的老同学,她作了有罪供述之后又翻供,而其他取证工作又进展不顺,致使在延长羁押期限内工作尚未完结。陈运周得知这一情况后,拖着刚做完化疗的身体,坚持亲自到省检察院办理二次延押手续。次日,陈运周就带领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陆某,劝她尽早醒悟,尽早坦白。“这几天你在里面好好想想,如果我身体允许,还没有倒下的话,过几天我再来。”果然,没过几天,陈运周履行承诺,顶着近40摄氏度的高温再次来到看守所。陆某愧疚地说:“你都这样了,还来看我,给我做思想工作,我再翻供还是人吗?”
多年来,陈运周以缜密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仅严格公正执法,而且注重教育、挽救和预防。经他查办的案件没有出现一件“冤、假、错”案,成为湖南省检察系统的一面旗帜,一个标杆。
陈运周常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自己不硬,怎么反贪?”业务方面,他是办案能手,全能标兵,并带出了一支能攻善战的反贪队伍;作风方面,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在办理新田县原副书记蒋某等人涉嫌贿赂犯罪案件时,有人“提醒”他“手下留情,注意为自己留点退路”,还有人公然提出“要花钱砍他一只手,挖一只眼睛”。对这样的威胁和恐吓,陈运周一笑了之,坚持秉公办案。
陈运周的坚持,是对自己的极度吝啬,是对老百姓的无私大爱。得知一特困户的小孩因没钱交学费准备弃上大学,他毫不犹豫资助3000元,还联系教育部门,为其解决困难补助5000元;下乡调研时抢救不慎从三楼坠地的孩子,他不但把人送到医院,还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垫付了医药费。
“我已经把检察工作融入到生活、生命之中。”陈运周就是这样一个视检察事业如生命的“农民检察官”。他把工作当享受,以奉献为快乐,用生命坚守职业信仰,在平凡中谱写了壮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