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消息表示,税务总局修订出台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重大税务案件的范围是: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需要审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等。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重大税务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产生较大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影响。因此,这类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必须经各级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有利于监督、规范各级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