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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保单位岂可成享乐之地
曲冬梅

据媒体日前报道,位于故宫附近的嵩祝寺及智珠寺,本是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却内设豪华会所成为私人享乐之地。今年年初,北京就有多处占用公共资源的私人会所被关停,但这种违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背后的原因值得深究。

当利益大于风险时,商人们便“迎风而上”。据悉,上述私人会所消费极高,晚餐费用最低人均800元、客房费每晚最低2000元,这其中的巨额利润便是开会所的“导火索”;私人会所往来大多是有钱、有权之人,其间的交际活动会产生更多附加值,制造利益输送和勾连的机会,这又是建立私人会所的“催化剂”。

相对于上述利益,会所经营者承担的风险却较小。在规章制度上,中办、国办转发的10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出台才一月有余,相关部门对规定的宣传、贯彻实施尚有不足,而且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作,使得会所经营者在住建、文化、公安、民政、商务、税务等部门中有空子可钻,各部门都能管却又管不了全部。在处罚上,对违规建会所只是关停,而没有给予如罚款这样的惩罚,使得会所经营者有恃无恐。另外,公众缺乏监督的有效途径,给会所披上了神秘的面纱,使其容易逃离公众的监督。

“会所歪风”,究其思想根源还在于享乐和奢靡之风盛行。“反四风”工作开展以来,官员腐败现象大大减少,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躲避监督,一些官员转向群众看不见的地方消费,而私人会所便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私人会所的“私人”特征明显,“非请莫入”是私人会所的通行规定,在有权有钱的人眼里,进出私人会所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这使得私人会所拥有很大的市场。

公共资源属于社会公有,具有“非排他性”特征,占用公共资源建立私人会所侵害了公众利益,破坏了公共环境。想要杜绝占用公共资源建私人会所这一违规做法,需要政府与群众的通力合作。一方面,要加大对违规者的惩罚力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合作与监管,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另一方面,要为群众开辟便利的举报通道。只有两者相结合,才有可能杜绝各种形式的会所歪风。

(原载于12月17日《光明日报》,文章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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