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占道经营,影响了城市的正常秩序,如何对其进行有效治理是社会管理中的一大难点。一些读者认为,治理城市占道经营不能简单强制取缔,应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在强化规范执法的同时,从解决民生需求入手,逐步根除城市占道经营现象,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湖南省益阳市的曹灿辉、辽宁省朝阳市的魏文祥来信认为,治理城市占道经营,城管需做到依法依规执法,尊重摊贩、耐心劝导;摊贩也应主动配合城管执法;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为生活确有困难的摊贩寻找固定摊点,为其提供就业机会。
山东青岛市的王夕源来信认为,面对城市占路经营的游商小贩,城管应转变执法理念,变“坚决取缔”为“积极引导”,处理好民生需要与市场管理的关系,按照引导服务与发展的原则,划定临时区域,引导摊点进入指定地点经营,满足市民日常购物需要。
湖南省长沙市的谭铁安、邵阳市的刘运喜来信认为,在城市管理中,要注意加强规划和引导,加强城市文明宣传教育,倡导健康、卫生、合法、文明的生产经营方式,同时要加强对城市占道经营的处理。
浙江省开化县的齐振松在来信中提到,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可对各地开发地下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合理规划布局,探索城市的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四川省华蓥市的李晓波来信认为,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城市管理者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加强市民的公德教育,加大对违规占道者的处罚力度。
广西岑溪市的吴家宁来信认为,疏堵结合是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占道经营问题的最佳选择。应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出流动摊贩经营区域和定时定点摊档,并优先照顾当地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员、失地农民等。同时,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此外,还要完善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湖北省宜城市的杨明生来信认为,统筹兼顾、服务民生,是政府应有的职责。对城市占道经营既要“管”好,又要“理”顺,这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
河北临西县的许保华来信认为,作为城管执法部门,维护城市形象义不容辞,但小商小贩的存在,是市场繁荣的表现,也为市民提供了诸多的便利。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合理规划摆摊区域,不让他们成为城市文明的“破坏者”,同时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创新执法手段。
福建省福州市的徐娟来信认为,政府在处理城市占道解决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与个人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的关系,若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而可能采取对个人或组织权益不利的措施时,应当将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而且要保持二者之间适度的比例,“大城管”管理体制为实现这一原则提供了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