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读者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消费与生产 应共担生态责任
贾晋京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2014年G20领导人峰会上重要主题。“气候变化”思路,强调人类活动对地球气候造成的影响将会危害人类自身生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碳减排”的政策建议。按照这种思路,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应该承担最多的减排义务就成为合理推论。笔者认为,把环境问题简化为“碳减排”,将导致片面强调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负担,忽视了过度消费带来的资源代价。

与“气候变化”这一片面强调碳元素的思路不同,生态文明在理念层面上体现了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发展的高度。

首先,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全方面、立体化的,不能简化为碳排放。党的十八大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包括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人类活动既包括生产,也包括消费,涉及多种自然资源、多个环节层面,需要在把握各个环节基础上追求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和谐。

其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应寻求动态平衡。现代科学认为,人与自然应寻求两个系统之间的动态平衡,孤立地、静止地要求“改变失衡”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统一,是可以消除恶性循环,实现动态平衡的。

最后,生态文明是现代化建设的一部分,不能把环保与发展相对立。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保护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两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要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道路。

从实践层面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的具体问题所采取的务实性战略选择。从国际上看,生态文明理念对于应对全球性环境挑战以及国际治理困境意义重大。目前全球议程中环境问题被单一化为“碳减排”,进而在政策上片面强调产品生产国的减排责任。然而,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只有从全球治理层面,以及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全面着手,才能真正收到改进生态平衡的实效。因此,应积极倡导全球生态文明,建立消费与生产共同承担生态责任的资源补偿机制,推动全球环境治理迈上新的台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