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日前在阿斯塔纳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同时签订了新的双边本币结算与支付协议。据了解,中哈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亿元人民币(2000亿哈萨克坚戈),协议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哈本币结算覆盖范围将明显扩大。双边本币结算与支付协议签订后,中哈本币结算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两国经济活动主体可自行决定用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和哈萨克坚戈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结算与支付。这将有利于深化中哈两国货币金融合作,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标志着中哈两国金融合作进入新阶段。